版本号:2023年第1版
最新修订日期:20230106
第一章 依据及总则
为规范数字营销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对数字营销产品的使用,根据《阿里巴巴服务条款》、1688平台规则以及数字营销产品/服务的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数字营销服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营销软件服务框架协议》、《广告服务框架协议》、用户使用/订购具体数字营销产品/服务的相关协议)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系对相关数字营销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
服务提供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或杭州溢六发发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1688”)可能根据业务发展、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等情况变更本规范并提前在1688平台(www.1688.com)上予以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用户,变更后的条款于通知指定日期生效。在1688变更本规范并生效后,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规范。
第二章 用户资格
成为用户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不存在经营期限过期、被行政机关列入异常名录等经营异常情况;
为诚信通服务用户且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始终保持诚信通服务正常开通;
违规累计扣分低于36分(不含36分),且违规知识产权侵权累计扣分低于24分(不含24分)及无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情形;
不存在以往因使用任何数字营销产品/服务时严重违规被中止或终止服务的情形;
符合数字营销服务协议、具体数字营销产品/服务的相关规范中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1688公布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 指定信息管理规范
用户使用服务输入的指定信息,除须遵守1688平台规则、相关数字营销服务协议的规定外,还须遵守1688服务中心相关规范。
第四章 推广行为管理规范
广告资质管理
行业资质
用户应确保其经国家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含有经营所推广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店铺主营类目在支持投放的主营类目范围内,且具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必须取得的所有资质文件。如您使用各广告服务推广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属于下述类目,您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资质文件。
主营类目 | 须提供的资质证书 |
美妆日化 | 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如为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证明》(若为化妆品加工定制类商品,需满足1688平台准入规则,提交诚信通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涉及特殊功效商品(如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除提供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如为委托生产还需提供《委托加工证明》;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该进口化妆品的进口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非特殊/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涉及纸品、卫生巾等属于消毒产品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如为委托生产还需提供《委托加工证明》; 性保健品、丰胸、减肥、壮阳产品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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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用品 | 涉及母婴类洗护用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涉及暖奶/消毒器产品、童车类、安全座椅产品需提供3C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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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 从事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国内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国际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国内航空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和(《国内航线经营许可核准书》或《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登记证》); 从事国际航空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和《国际航线航班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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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料或餐饮生鲜 | 一般食品行业资质要求: 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应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范围须包含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并需提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涉及乳制品的,许可范围须包含有“乳制品”; 涉及保健食品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质要求,缺一不可: 涉及食品销售(不生产)的,需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推广的食品类产品信息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所载明许可范围内; 涉及进口食品的,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且推广的食品类产品信息须包含在上述资质内; 如为进口酒类的,需提供该进口酒类产品的《进口报关单》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涉及食品生产与销售的,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推广的食品类产品须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内,且为其自身所生产的食品; 如涉及乳制品、保健食品,除需具备前述食品生产/经营/流通许可证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需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投放广告的产品; 需具备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GMP证书》、《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等,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许可范围已涵盖保健食品品类,可不提供此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且推广的保健食品类产品需在其保健食品许可证件所载明的许可范围内(如为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的,还需为其自身所生产的保健食品); 需提供《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需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健字号批件)。
涉及大闸蟹产品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质: 若已核准为地理标志使用权单位的生产(养殖)户,需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区域为阳澄湖)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证明; 若仅从事销售的,需提供供货方上述凭证以及销售店铺与供货方之间的供货合同和授权凭证(只限一级)。 对于大闸蟹产地属性为阳澄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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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及园艺 | 从事活体销售的,需提供相应检疫证明及检疫标志; 从事林业种子的,需提供《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的备案登记》(若备案登记中不包含种子的目录,则还需再提供授权的《种子的目录》)、授权人的《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从事农作物种子的,需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的备案登记》(若备案登记中不包含种子的目录,则还需再提供授权的《种子的目录》)、授权人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动物诊疗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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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 从事活体销售的,需提供相应检疫证明及检疫标志; 从事林业种子的,需提供《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的备案登记》(若备案登记中不包含种子的目录,则还需再提供授权的《种子的目录》)、授权人的《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从事农作物种子的,需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的备案登记》(若备案登记中不包含种子的目录,则还需再提供授权的《种子的目录》)、授权人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动物诊疗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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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摩及配件 | 涉及需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提供该产品对应的3C认证证书,如儿童座椅等; “二手轿车”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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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品 | 涉及需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提供该产品对应的3C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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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服务 | 物流服务涉及道路运输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国内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国际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事国内航空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和(《国内航线经营许可核准书》或《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登记证》); 从事国际航空运输行业的,需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和《国际航线航班许可》; 网店装修、运营外包、营销推广、网络服务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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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 | 涉及防治蚊、蝇、蟑螂等害虫的卫生杀虫剂,需提供《农药登记证》,且推广的产品须与登记证所载明的内容相符; 其他农药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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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质
类型 | 须提供的资质证书 |
品牌商标类 | 涉及注册商标(即“R”商标)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TM标的,需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广告信息中使用他人的商标(“R”商标和“TM”标)的,用户须确认已取得商标所涉权利人(公司或个人)的合法授权。用户需提供商标持有者(公司或个人)给店铺的销售及品牌LOGO使用授权书(店铺实名认证主体即商标持有者的,可不提供);【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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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类 | 涉及进口的,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原件照片; 涉及代理进口的,除需提供2.2.2.1款的资质文件外,还需提供海外公司的授权证明原件照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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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类 | 涉及荣誉(如公益性的奖项等),需提供《荣誉证书》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照片; 广告信息出现获得奖项、专利等信息的,用户须确认已获得相应的奖项、专利。涉及获奖、专利的商品广告,需提交对应奖项、专利证书,并在广告中注明获奖级别和颁发部门; 标明优质产品称号的商品广告,需提交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并在广告中标明授予优质产品称号的时间和部门; 标明质量标准的商品广告,需提交《质量检验机构证明》(省直辖市以上相关部门或经计量认证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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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 | 广告信息出现线上销量数据,如月销量、某一时间段累计销量等信息的,用户须提供生意参谋等诚信通官方工具提供的数据截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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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类 | 广告信息出现明星图片、明星代言、明星推荐、明星同款等信息的,用户须提供已获得明星本人或其经纪公司与品牌方签订的肖像授权书或代言合同;【解读】 广告信息中使用他人的卡通形象、在线表情等内容的,用户须提供自行拥有卡通形象、在线表情等内容的所有权或已取得卡通形象、在线表情等内容所涉权利人(公司或个人)的合法授权的证明文件;【解读】 涉及杂志/电视节目/会议合作,广告信息出现媒体或活动方的指定、推荐、合作等信息的,用户须确认已获得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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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 | 广告信息出现公益类或自发的消费者参与评比类活动等信息的,用户须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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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视频版权类 | 广告信息使用他人的音乐、视频作品等情况。使用前广告主需提供:自行拥有相应音乐、视频等作品的版权或已取得音乐、视频等作品版权人的合法授权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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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
如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变化或出现其他情形的,不在本规范第5.1条和第5.2条约定内容范围内但根据法律法规或1688平台规则规定或广告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质文件,您亦应予提交。如:经营酒类,用户需提交经国家规定或者认可的省辖市以上食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酒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证明等。
广告信息管理
类型 | 要求 |
6.1不得推广禁限售商品信息 | 不得推广《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中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 不得推广涉嫌侵权或非正规途径流通的商品或信息,如超A、高仿、外贸、原单、尾单、水货、盗版,1:1等;【解读】 不得推广二手汽车、二手设备等二手闲置类商品;【解读】 不得推广化妆品中样、小样、分装类商品; 不得推广减肥、丰胸、壮阳、增肌、缩阴、增高为功效,使用方式为口服、涂抹或注射的商品或信息;【解读】 不得推广低俗、丑陋、有违公序良俗的商品或信息,不得推广含有负面话题和网络炒作等消极负面影响的商品或信息;不得推广商品主图片或推广主图片为病症类真人图示的商品;【解读】 不得推广含有封建迷信、命理或宗教的商品或信息,如打小人、镇宅、开光、辟邪等;【解读】 不得推广成人情趣用品类的商品或信息;【解读】 不得推广色情暴力类的商品或信息;【解读】 不得推广含有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领导人的名义,以及含有国旗、国徽、国歌、人民币、天安门等代表国家形象的商品或信息;【解读】 不得推广具有安全隐患的商品;【解读】 不得推广1段(0-6个月)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或信息,以及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其他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信息。 不得推广用户非1688平台旺铺内的商品信息(广告公司同意的除外);【解读】 不得推广各服务支持投放的主营类目以外的商品与信息; 不得推广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发布或销售的其他商品或信息;【解读】 不得推广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但实际未经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 不得推广广告公司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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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不得推广含有不规范产品描述的商品信息 | 不得推广多个品牌、多个店铺联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1688平台内广告信息不得出现外网电话、网址、招商信息,严禁出现链到外网链接;【解读】 不得推广商品图片、促销信息、商品价格、销量、品牌及其他链接描述等存在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证实的信息;不得有任何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以及虚假营销的行为;【解读】 不得推广推广图片或者推广标题与商品信息不相符的商品或服务;【解读】 不得推广涉嫌材质不清的商品或服务;【解读】 不得使用无法证实的线下数据或承诺性数据、换算数据等;【解读】 不得推广含有虚假、夸大、承诺性表述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如使用真人前后效果对比图,治疗治愈、无效退款等;【解读】 不得推广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描述的信息,如最佳、极品、顶级、第一品牌等;【解读】 不得推广涉嫌不正当竞争或使用与他人进行比较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或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信息,如免检、比*品牌好;【解读】 广告信息不得出现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的时限性描述,如最后一天、仅限今日、限时特卖2小时等;【解读】 不得推广含有虚假推广或疑似骗取点击的信息;【解读】 不得推广抽奖式有奖销售单项奖金或奖品价值最高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含50000元)商品或信息,送红包、优惠券等未明确注明获取条件,使用具有歧义描述的商品或信息;【解读】 不得推广未经资质授权的商品或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明星名人图片、动漫卡通形象、在线套图表情、奖项、专利、媒体合作信息; 不得推广含有以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名义进行现身说法的商品或信息,如利用科研、学术、医疗、技术推广等权威机构、行业协会或专家、医生、患者、消费者、受益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描述;【解读】 不得推广利用代言人/用户/专家/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教育、培训、招商投资、种植养殖(农作物、种子、禽畜等)信息; 不得推广利用不满10周岁未成年人作为代言人的商品信息; 不得推广利用因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代言人的商品信息,不得以未使用过商品或未接受过服务的代言人进行推荐、证明的商品信息; 推广的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行的断言或保证的信息;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暗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的信息,同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不得推广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商品信息:
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 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
不得推广含下列内容的酒类商品信息:
不得出现使用1688、诚信通等官方名义推荐商品,或使用官方活动名称、LOGO、模板、标识进行宣传的描述,有官方授权的除外;【解读】 广告信息不得出现未开始或不存在的官方活动信息(含LOGO)及已经过期的活动信息(含LOGO);【解读】 未经广告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明确授权,不得在相关的信息或其载体中使用以下信息:1688或其关联公司(包括1688平台、淘宝网、天猫、阿里巴巴集团或其旗下企业,下同)或其网站(包括其中的频道、类目、空间等及其分支)、产品、服务、活动、业务、技术等的名称、商标、标识、域名、宣传语、特征性词语、图片、图形、造型、形象、电话、地址等及其拼音、谐音、翻译等;广告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管理人员的照片、形象、姓名、花名及/或其拼音、谐音、翻译等;可能使他人误以为该用户与广告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某种关系(普通会员关系除外)的其它信息,包括与上述内容相近似的信息; 不得出现推广图片模糊、变形、纯文字、纯图案等影响美观度的情形;【解读】 不得推广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广告公司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其他商品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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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须满足1688平台规则、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等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
广告行为管理
用户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核的广告信息、广告信息链接指向页面及(或)该页面上链接所指向页面内容中的任意内容,用户须保证实际推广时的广告信息、广告信息链接指向页面及(或)该页面上链接所指向页面与提交广告公司审核时的信息完全一致。
第五章 违规处理措施
用户违反本规范的,1688可对违规性质、严重程度等进行独立判定,并按本规范规定给予相应处罚,1688对处理结果免责。1688在发现及查处用户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如有)以1688统计的为准。
用户违反本规范,发生任一违规情形的,1688有权禁止用户输入和/或删除相应的指定信息。
如有下述任一情形发生,1688同时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服务:
不符合本规范“用户资格”要求的;
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用户因违反1688平台规则总则或分则导致被处以帐号限权或帐号关闭处罚的;
其他1688认为应当暂停或终止服务的情形。
用户的违规行为同时违反1688平台规则总则或分则及其他服务相关规则的,1688有权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本规范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具体条款内容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本规范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数字营销服务协议、1688平台规则中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前述协议、规则未进行定义的,按照上下文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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